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12月1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巩义胜所作的《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