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宽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庭长;
陈栋良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泷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谢愈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双宏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充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朱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王伟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宽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充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谢愈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为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白云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宇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