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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规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分配290名,预留5名用于届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选举。除县直属单位及县人武部和驻彭解放军选区的10名代表外,其余按照本行政区域所辖各乡镇(街道)2020年末人口数和每一名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由县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各乡镇(街道),再由有关选举机构分配到选区进行选举。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汉葭街道23名,绍庆街道14名,靛水街道10名,高谷镇8名,郁山镇16名,保家镇18名,桑柘镇12名,鹿角镇5名,黄家镇6名,普子镇11名,龙射镇9名,连湖镇9名,万足镇5名,新田镇9名,鞍子镇7名,平安镇5名,长生镇4名,龙溪镇7名,梅子垭镇6名,太原镇5名,大同镇4名,鹿鸣乡8名,诸佛乡7名,走马乡7名,石柳乡5名,岩东乡4名,润溪乡5名,棣棠乡5名,乔梓乡5名,龙塘乡4名,联合乡6名,芦塘乡4名,朗溪乡4名,善感乡4名,三义乡4名,双龙乡4名,石盘乡3名,大垭乡4名,桐楼乡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