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松)彭水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春耕生产重要节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农村春耕复耕生产顺利进行,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一季度,执结涉农案件108件,发放执行案451万元

一是畅通执行“绿色通道”,服务保障春耕复耕生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纠纷作为执行重点工作,畅通涉农涉贫案件快速立案、执行绿色通道,利用覆盖全县域村(社区)综治网格员执行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农村地区适老、适农传统线下便民快速执行立案,确保执行申请人不误农时、不误生产。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这一重要任务,依托综治网格员查人找物的优势,开展护春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今年以来,通过村(社区)综治网格员传统查控人财物276件次,实际查找到被执行人19人,协助兑现案款23.81万元。

二是筑牢执行“耕地保护”,建强耕地保护司法屏障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强化与行政主管机关衔接配合,联合当地公安、农委、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全面梳理涉耕地排除妨碍、土地修复等执行案件,务必让群众不误春耕,不误生产。开展涉耕地示范性执行现场,邀请乡镇人大代表、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共同见证土地修复等执行现场,形成执行一案,治理一方的良好普法效果,为牢牢守住国家耕地红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彭水法院联合县林业局妥善处理涉土地修复案件87件,修复农用土地208.48亩。

三是做实执行“司法救助”,完善司法救助保障举措。对涉农申请人面临生存困难的民生案件,融合一街镇一法官执行综治网格联络员工作机制,主动进行排查摸底,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村(居)委共同构建涉农涉贫案件联合临时救助、司法救助信息平台,形成村(居)专人引导救助,党委政府专人指导救助的工作模式,以乡镇临时救助作为过渡,以司法救助解决临时困难。对涉农涉贫的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的时间换执行兑现的空间,并做好涉农涉贫执行费减缓免的工作。今年以来,彭水法院联合开展涉农涉贫临时救助、司法救助24人,发放司法救助款358 000元。

四是做细执行“全流程公开”,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结合我县县情、民情,推进执行信息流程节点从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执行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主动填写电子送达确认书、案款账户确认书、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登记表等一套材料,实现执行案件一件事一次办。从原有的自助查询到主动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以执行立案、承办法官联系方式、财产查控情况、处置财产情况、案款分配方案、结案等关键环节点,时向当事人推送执行案件进度,全面实现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可视化避免当事人多跑路,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