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松)近日,彭水法院执行干警三进三出高谷镇查找被执行人,最终通过细心摸排和扎实的群众基础,执行干警在凌晨时分将被执行人堵在家门口。

案情简介:2016429日,刘某出借50000元给余某。事后,余某迟迟未归还借款,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余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余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彭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余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

18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余某的下落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高谷镇进行走访和摸排,通过对周边居住群众和村社干部的询问调查了解到,余某时常在该村居住,但其为逃避执行踪迹难寻。期间,执行干警通过预留当地综治网格员和热心群众电话常打听了解余某的下落情况。

218日,执行干警接到当地群众电话称,余某春节期间已回家且在某农户家中帮忙,遂于当日前往高谷镇余某的住所处蹲守,经过一天的蹲守未查找到余某。两次摸排和蹲守被执行人失败,并未让执行干警有丝毫气馁。219日凌晨7时许,执行干警再次收到当地群众反馈的余某下落线索,执行干警立即整装出发,终将被执行人堵在家门口,成功拘传余某至彭水法院。

到法院后,执行干警根据已掌握的余某家庭和收入情况,要求其向人民法院申报和说明其财产情况,但余某坚称其收入已用于家庭开支和偿还其他债务人,现已无钱偿还申请人。之后,执行干警对余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但余某仍不为所动。最终,彭水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余某予以拘留15日,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正在执行路上的法院干警,将继续秉承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攻坚精神,用足用实各类强制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