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冉伶俐)当你在某宝上不留神买到了周住牌洗衣粉,当你省吃俭用找代购买回的包包其实是高仿的,当你斥巨资买回来的保健品却是三无产品……面对如此糟心的事,你会如何处理呢?
近日,彭水法院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以消费者权益为切入点,协助彭水县人民政府在绍庆街道广场开展2024年度“推进社会共治,激发消费活力”主题活动暨“车载便民法庭”+消费教育课堂进社区活动。
本次活动以现场授牌、文艺表演、主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彭水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何小敏同志结合工作职责以案说法,用“小案件”讲述“大道理”,教育引导群众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消费的合法权益。宣传台前,普法宣传员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服务群众更“聚人气”。与此同时,“车载便民法庭”开进社区广场,滚动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片和典型案例,提醒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现场群众普遍反映本次活动喜闻乐见,使人深受教育,在今后的生活中也将警惕消费陷阱、理性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持商户依法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彭水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助力提振消费信心,为构筑法治消费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