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人大新闻 > 人大要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327日在两江行政办公楼12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玉萍同志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国甫、李文胜、张军红同志,委员王宏、王昌高、艾立鸿、冉军、冯佑峰、匡琳、任永成刘成林、严海林、苏勇、李小平、李绍成、杨小刚、豆超琼、肖林军、何标、何振飞、周俊、庹小洪、黄永源、曾林方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5人。副主任冉龙超、易敏同志请假,委员丁慧、王海虹刘建、许平、陈大奎同志请假。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会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丁慧等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慧等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王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温江华、王迎春同志任职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陈谢愈、徐中和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徐中和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丁慧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绍成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王宏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王宏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民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绍成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付林峰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谢愈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温江华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王迎春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会议书面学习了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和20个有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通报了测评结果。

县人民政府白明胜,县监察委员会尤文锋,县人民法院曹晓锐,县人民检察院陈昌凡,县人大机关田小川、刘洋行、罗强、袁伟、周广平、况佳枚、秦榜华、何玉方、廖英旭、任霞,大同镇余飞、鹿鸣乡张宏、大垭乡任武胜、石盘乡陈寨,县人大代表邬敏高人山、冉光华、宋德风,县政府办谢林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叶庆丰,县经济信息委邵江涛、张小东、冯海林,县公安局冯丁、向强、喻宏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王传军、曾俊慷、冉光友,县住房城乡建委李素芳、向佳兵、陈磊,县商务委汪艾、陈晓波、陈康婧,县应急局郑永东、周兴生、王伟,县市场监管局张凌燕、向波兰、郑都,县林业局王伟、黄秋林、张晗,县消防救援大队胡桃、罗汝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