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樊洪)近日,彭水法院成功调解并当庭兑现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082日,被告向某在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工地做木工受伤,便委托原告某法律服务所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双方签合同后,原告某法律服务所代被告向某向郑州市郑东新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2023223日,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由四川省某公司赔偿被告向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赔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十九万余元。四川省某公司于2024325日支付被告向某赔偿款。后双方当事人因为代理费支付发生争议,矛盾激化,起诉至彭水法院。

彭水法院立案后进行穿透式调解,了解到被告向某因公受伤、家庭困难,且公司支付的赔偿款被保全,原被告之间除代理费存在争议外,双方之间亦有借款纠纷。彭水法院民二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代理费和借款纠纷一并调处,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庭兑现完毕。

彭水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盯群众烦心事、揪心事,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处理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当庭调解、当庭兑现,彰显了法院司法温度和高效快捷的便民举措,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