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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一项重要工作。

2023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

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亲自协调、各专工委室密切配合、县人大监察法制委员会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动适应备案审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梳理总结备案审查工作的实践经验。根据监督法及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规定,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促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开展。

建立备案衔接联动机制。积极加强与县政府办、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备案审查工作的沟通协作,探索并初步形成彭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胜说我们定期组织召开备案审查工作联席会,与各单位慎重研究、加强沟通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不断提高审查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

备案审查植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深厚土壤,一头连着捍卫国家法治使命,一头系着守护民众权益关怀。要让备案审查工作长出牙齿,关键是要推动问题解决。

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审查发现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规范性文件坚决督促纠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玉萍强调

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保家镇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有计划组织代表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基础、有特点、有意愿原则和能量化、可感知工作标准,提档升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增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有序征求群众、组织关于备案审查意见建议,不断扩大备案审查工作社会知晓度、公众参与面。

今年初,保家镇基层立法联系点收到一份公民提请关于虚假发放劳务报酬的施工单位,应将其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规定某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建议对该规范性文件中不含文件规定的虚假发放劳务报酬的施工单位等进行审查。县人大监察法制委认为,此项规定不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与上位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不一致,并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相关单位对文件进行了修改。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洋行 廖英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