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除险固安”。2024年3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三个执法检查组,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赴9个乡镇(街道)、18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现场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听取汇报、察看企业现场、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详细了解“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等情况,实现竖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检查目标。
直奔安全生产一线
“今天检查组来,我们是前一天才知道。”不少企业负责人感叹。据了解,在此次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一行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要求,每到一处不仅听取企业介绍、察看现场,而且随机提问、查阅资料。
笔者随检查组走进汉葭街道下塘液化气有限公司,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高大”的储罐,里面装的是丙烷、丁烷、甲烷、氮气等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由于储存液化罐,加之该公司位于乌江沿岸,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定是重特大事故。”检查组成员,县人大监察法制委主任委员严海林说,“不仅会给彭水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命安全带来影响,而且在装卸过程中如果发生泄漏,还会严重影响乌江的生态环境及下游百姓的饮水安全,安全隐患不可小觑”。
检查组直奔企业,在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液化气储罐有效期是多少年?多久需要更换一次?这些都必须进一步核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怎么开展的?“安全生产台账多久记录一次,监管部门是否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
不仅如此,在执法检查中,“是否配备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开展应急演练?”等不时地会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职工问及。在靛水街道恒鑫建材石灰石矿工作的技术员小张就被检查组现场提问,他告诉检查组今年已经被安排了5次培训学习,每次也都按时参加。同时,他也对检查组坦言,安全生产培训非常重要,必须将安全意识根植心中。
“跑现场,眼见为实,可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查看企业相关台帐,则可以从细节处寻找安全工作是否还存有漏洞。”参与执法检查的委员代表感慨,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一法一条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法制保障,对其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实事求是找准问题
找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当前,我县安全生产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离‘一法一条例’要求,离改革发展目标和人民期待还有差距,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任重道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甫说。
为此,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排查企业生产各环节的安全隐患时,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去哪里检查的原则,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全面掌握安全生产领域隐患的第一手资料,找到法律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唯有如此,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实地检查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听取三个检查组情况汇报,对标对表“一法一条例”条文内容,结合检查实际,深入查找我县在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效能存在差距与不足。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认真审议助推发展
3月27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会议,认真听取审议了关于检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就此展开了分组讨论。
“要进一步强化‘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安全理念、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文化深入人心”;
“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有关职责”;
“要推进数字应急建设,强化监测监控。注重监管执法,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
会后经县人大社会建设民族委汇总,形成了相关审议意见转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审议意见提出已近3个月,县人民政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在推进工作中持续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切实做到久久为功。
“2024年6月是第 23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我们通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宣传‘一法一条例’,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读本、播放宣教视频,进一步营造了良好学习宣传氛围。”县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县人民政府还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做到检查有深度、督促有力度、整改有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玉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廖英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