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及时、高效办理审议意见。”近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冉龙超说。“县人大常委会强化跟踪监督,督促审议意见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检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落实情况”。
如何提高审议意见的质量?前提是审议意见本身要有深度、有力度,可操作性强。
“各专工委室围绕审议议题,组织熟悉相关工作的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研、座谈汇报等,了解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许平说。
县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议举行前就将专项工作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做好审议发言准备。在审议时,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发言时,依法、有理、有据,客观公正、简明扼要,不说题外话、不说外行话、不说过头话,敢于讲真心话,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硬性规定”不动摇,承办单位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后,要求其认真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送交执行或处理情况的报告。
“我们每次接到人大交办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批示,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协调会,研究具体办理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进度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付豪说。
“县人大常委会在交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时,不是‘一交了之’,多次深入基层医疗机构,通过查、看、问等方式实地开展调研,主动与县人民政府一起想办法出主意,推动近1000万元资金落地,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置。引进和招聘卫生人才119人,有效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县卫生健康委负责人说。
县人大常委会加强联系和沟通,形成“人大交办、政府领办、部门主办”的审议意见办理程序。一项项审议意见办理结果落地有声,有效提高落实审议意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审议意见是县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是监督法明确的监督方式之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玉萍强调,“办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审议意见建章立制,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注重加强‘上下内外’联系沟通,不断凝聚办理工作合力”。(张 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