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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3年县级决算的决议

20248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会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王小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田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县级决算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县级决算。

现予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8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