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德宣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县人大农业城环委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