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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苗医药发展条例立法起草小组第三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胜参加。

会上,立法起草小组汇报了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深入分析当前苗医药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梳理出了一些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关键问题。与会人员围绕条例制定时序,苗医药的特色诊疗技术传承、苗药炮制工艺保护等方面展开讨论,建议在条例中明确苗医药传承人的认定与扶持措施,开设苗医药工作机构,加强苗医药与现代医学融合等,保障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苗医药是苗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立法过程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尊重苗医药的传统理论和实践,注重保护其文化内涵和独特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高效推进。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持续深化重要法规双组长推进、立法专班起草、专家深度参与立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条例内容科学、合理、公正。通过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和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等,充分吸收民意,凝聚共识。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王作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