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集疏运体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共三个部分,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强化支撑,系统集成、融合高效,深化改革、服务提级,智慧绿色、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则。此外,把握我市“十五五”时期的阶段性要求,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到2035年,建成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现代化集疏运体系的重点任务有哪些?《决定》明确:打造国内国际双向物流通道。明确要拓展南向通道、提质西向通道、优化北向通道、扩容东向通道。
构建铁水公空管数综合立体集疏运网络。明确要织密铁路货运网、完善内河水运网、建设公路集散网、优化航空快运网、完善能源管道网、打造数字通道网。
完善物流枢纽功能。明确要加快推进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建设、优化物流枢纽布局体系、提升重点物流枢纽能级、强化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主要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提升多式联运能力、提升对外开放能力、提升供应链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市场主体培育能力。
为凝聚加快构建现代化集疏运体系的强大合力,《决定》要求,加强责任落实,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有力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强化政策支持,强调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化改革,加强资金、用地、人才等方面保障。健全法治保障,明确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适时推进先行先试立法和创制性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履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行政,及时制定、修订、废止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建设有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
(记者 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