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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1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通过细化工作职责、议事程序等,为各专门委员会依法高效履职提供明确的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引。

据了解,制定《工作规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专门委员会工作质效,实现“全市人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标的内在需求。

《工作规则》分总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能力建设、附则6章32条,进一步加强党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组成人员及产生方式、职责分工等,对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议事方式和程序,并对自身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改革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工作规则》规定,专门委员会应当建立改革任务承接办理机制,落实交办的重大改革事项;立足法定职责,定期研究、谋划生成市级重点改革项目;建立改革项目管理督办制度,打表推进承担的改革工作;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争取改革支持;完善改革案例培育宣传机制,推广复制改革成功经验,全力打造更多“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人大改革标志性成果。为推动做好监督工作,《工作规则》还明确,专门委员会可探索开展专项监督、调研询问等工作,健全完善发挥专门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工作机制。

《工作规则》还就加强专门委员会对对口联系部门的监督作了规定,如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讨论问题时,可以通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分院派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在能力建设方面,《工作规则》从政治建设、制度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履职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如规定,专门委员会应当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科学、有序、合理利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点等平台载体,听取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门委员会应当主动适应数字化发展趋势,积极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核心职能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依托数字人大平台构建、开发数字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数字人大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智能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专门委员会可以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为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专业支持。

记者:黄振胜